※ [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#1HUCAe8w ]
作者: Elabaut (洋屌鬼見愁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Re: [新聞] 陸高官在台性侵我學生妹丟250元 勢力龐
時間: Thu Apr 25 13:44:05 2013
馥敦飯店的聲明稿其中一段:
3. 該位住客離開本飯店後,承辦活動的行銷公司有通知該位住客將於1月10日下午離台,
本飯店亦再次詢問家長已確認是否提告,家長亦再次表明不提告,並要求我們切勿對
外提起此事亦不可對外透漏當事人的告人背景資料,我們亦表示會遵照當事人之意願
,以保護當事人為首要考量。
中華民國刑法第221條 非告訴乃論(對配偶犯強制性交罪者,仍為告訴乃論)
(強制性交罪)
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 非告訴乃論
(強制猥褻罪)
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之1 非告訴乃論
(加重強制猥褻罪)
全部都是都公訴罪捏,飯店詢問提告與否是啥用意?是啥意圖?
而且「以保護當事人為首要考量」也很好笑
明明是公訴罪還這樣問被害人及其家屬
在美國絕對被告到死
而且剛才打電話去問口氣也差得要命
還叫我自己去找聲明稿,還被嗆一句「是不會上網哦」
好兇哦,我再也不敢經過那附近了
不但會被罵,下次遇到甲甲中國人房客
搞不好會被拖進去拿250rmb呢! ><
--
作者: Elabaut (洋屌鬼見愁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Re: [新聞] 陸高官在台性侵我學生妹丟250元 勢力龐
時間: Thu Apr 25 13:44:05 2013
馥敦飯店的聲明稿其中一段:
3. 該位住客離開本飯店後,承辦活動的行銷公司有通知該位住客將於1月10日下午離台,
本飯店亦再次詢問家長已確認是否提告,家長亦再次表明不提告,並要求我們切勿對
外提起此事亦不可對外透漏當事人的告人背景資料,我們亦表示會遵照當事人之意願
,以保護當事人為首要考量。
中華民國刑法第221條 非告訴乃論(對配偶犯強制性交罪者,仍為告訴乃論)
(強制性交罪)
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 非告訴乃論
(強制猥褻罪)
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之1 非告訴乃論
(加重強制猥褻罪)
全部都是都公訴罪捏,飯店詢問提告與否是啥用意?是啥意圖?
而且「以保護當事人為首要考量」也很好笑
明明是公訴罪還這樣問被害人及其家屬
在美國絕對被告到死
而且剛才打電話去問口氣也差得要命
還叫我自己去找聲明稿,還被嗆一句「是不會上網哦」
好兇哦,我再也不敢經過那附近了
不但會被罵,下次遇到甲甲中國人房客
搞不好會被拖進去拿250rmb呢! 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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