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高官在台性侵我學生妹丟250元 勢力龐 - 旅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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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#1HUCAe8w ]

作者: Elabaut (洋屌鬼見愁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Re: [新聞] 陸高官在台性侵我學生妹丟250元 勢力龐
時間: Thu Apr 25 13:44:05 2013

馥敦飯店的聲明稿其中一段:


3. 該位住客離開本飯店後,承辦活動的行銷公司有通知該位住客將於1月10日下午離台,

本飯店亦再次詢問家長已確認是否提告,家長亦再次表明不提告,並要求我們切勿對

外提起此事亦不可對外透漏當事人的告人背景資料,我們亦表示會遵照當事人之意願

以保護當事人為首要考量



中華民國刑法第221條 非告訴乃論(對配偶犯強制性交罪者,仍為告訴乃論)
(強制性交罪)

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 非告訴乃論
(強制猥褻罪)

中華民國刑法第224條之1 非告訴乃論
(加重強制猥褻罪)



全部都是都公訴罪捏,飯店詢問提告與否是啥用意?是啥意圖?

而且「以保護當事人為首要考量」也很好笑

明明是公訴罪還這樣問被害人及其家屬

在美國絕對被告到死



而且剛才打電話去問口氣也差得要命

還叫我自己去找聲明稿,還被嗆一句「是不會上網哦」

好兇哦,我再也不敢經過那附近了

不但會被罵,下次遇到甲甲中國人房客

搞不好會被拖進去拿250rmb呢! >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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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Elma avatarElma2013-04-29
去告檢察官無作為啊
Bennie avatarBennie2013-05-03
可是這種事情....只要受害者不承認,管你什麼公訴罪
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-05-03
公訴是有屁用?
Olga avatarOlga2013-05-05
重點是飯店業者,他不能這樣問,而且還傻傻寫在聲明稿上
James avatarJames2013-05-07
受害者不承認也是公訴罪 去多讀一下刑法好嗎?
Annie avatarAnnie2013-05-07
哦...原來是不能寫出來 了解
John avatarJohn2013-05-11
重點是有這種事實 不然買毒賣毒雙方都不承認難道就無罪?
Elma avatarElma2013-05-14
是公訴沒錯啊,然後呢? 找過來問一問再放了他?
證據呢?
Mia avatarMia2013-05-17
公訴仍然不背「不告不理原則」啊,檢警不該看報紙報導就發
動偵查(辦),非當事人也需要以告發來使檢調發動
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-05-19
你要抓買賣毒品總也要證人證據啊? 你認為他有罪就可定罪
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-05-24
所以我殺人又沒人告我 我就無罪? 這什麼話
Oscar avatarOscar2013-05-25
嗎? 不是啊
Edwina avatarEdwina2013-05-30
飯店都自己發聲明了 哪裡沒證據?
Lauren avatarLauren2013-06-03
當個台灣人不要下賤成這副德性 很噁心
還幫426護航勒 這麼喜歡不會游過去膩?
Yuri avatarYuri2013-06-05
5566得第一
Regina avatarRegina2013-06-07
沒有屍體沒證人沒證據沒人告,你自己也不承認,誰能抓你
你這邏輯根本有問題
Lucy avatarLucy2013-06-11
G大,殺人因為有警調先偵辦後,移送檢方,這過程就是警調
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-06-13
扮演"告發人"的角色,檢方是告訴人
Isla avatarIsla2013-06-15
所以跟我說 為什麼這個案子沒辦法公訴 為什麼阿?
Olivia avatarOlivia2013-06-20
這是在沒有被害人的利害關系人告發時。
公訴 還是公訴阿,公訴是指當事人不能以個人因素撤銷告訴
Connor avatarConnor2013-06-22
不告不理是指法院而言 跟檢察官要不要偵查是2回事
Hardy avatarHardy2013-06-23
呵呵,告人的經驗我還沒有過,你要小心了
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-06-24
搞錯了什麼了呢?沒證據自然是無法定罪,但"非告訴乃論"之
罪究竟在檢方知悉後要不要發動"偵察"呢??科
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-06-27
告人? 公然侮辱沒指定對象是能告膩? 多學點啦
Mason avatarMason2013-07-01
這飯店聲明稿寫這樣,在美國會很慘,在台灣就不知道了
Noah avatarNoah2013-07-03
你多去法律生活法律爬爬文吧
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-07-05
知悉的方式看起來要嘛就被害人告發,要嘛檢方知悉主動介入
Una avatarUna2013-07-08
真的是鬼島 竟然還有幫罪犯護航的 整個就莫名奇妙
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-07-10
感覺原PO的重點是飯店,結果大家都討論檢警調去了 XD
Lily avatarLily2013-07-15
所以究竟要不要發動"偵察"呢?(說到證據就是另一回事了,不
Ingrid avatarIngrid2013-07-17
6個月,寄德等我囉
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-07-21
想賺錢到這種德行,真是有夠噁心...
Regina avatarRegina2013-07-22
過現在是性騷還是性侵我搞不懂啊?)
Hedwig avatarHedwig2013-07-25
我等你 來阿 我順便告你恐嚇
Olivia avatarOlivia2013-07-26
應該有性侵啦,都給錢了